ISSN 1680-8428

從巨觀到微觀:大數據的應用與影響

張馨予

 

交通大學傳播與科技學系碩士生

 

既有研究常以「巨觀」的社會面和「微觀」的個人面來了解媒體或新科技的影響,巨觀視角的影響如社會變遷、政經制度改變、文化建構等;微觀視角則關注媒體、科技對個人的長期影響,若結合兩種分析視角,不僅能更全面性的分析,也能夠深入分析影響因素(Gerbner, 1985)。

 

本期展集主題分別從「巨觀」和「微觀」角度剖析大數據的應用與影響,一方面,由巨觀角度看大數據議題,能夠探討大數據應用對產業與社會在政治、經濟、文化方面的影響,如羅彥傑(2018)探討線上新聞聚合服務(online news aggregators)與新聞業的競爭與合作關係,蕭維傑、王維菁(2018)探討臉書動態消息演算法的能見度支配,並分析新聞媒體的經營策略。而從微觀角度檢視大數據應用,則能夠深入探討大數據對「個人」或「使用者」的影響,如葉志良(2016)探討大數據應用技術收集個人資訊而衍生的隱私侵害疑慮,並以台灣司法個案判決結果提出個資處理建議。

 

從巨觀層面來看,大型入口網站提供的新聞聚合服務,可能侵害傳統新聞業的著作權。基於先前歐美司法判例,羅彥傑(2018)訪談台灣聚合服務業者(如:Yahoo!奇摩、台灣大哥大等)和新聞業高階主管(如:蘋果日報、自由時報等)歸納出兩者之間的競合關係與對應之道。研究發現,國外以司法控告聚合服務、訴諸政治力介入的情況並未在台灣出現,主要原因是台灣新聞業和跨國聚合服務(如:GoogleFacebook)的市場大小不對等,難以利用法律和政治遊說挑戰跨國資本;此外,台灣新聞業也需要和跨國聚合服務合作,導引更多流量到新聞網站。

 

大數據演算法的運作規則也影響新聞媒體的內容生產。蕭維傑、王維菁(2018)訪談報業和網路原生媒體的資深新聞編輯,他們發現,在臉書演算法結構下,大多數新聞媒體的能見度受到壓縮,造成粉專觸及率降低、流量趨緩等,在此競爭狀態下,粉專內容生產轉為市場和讀者需求導向,因為大數據演算法通常優先篩選受歡迎、能吸引讀者點閱的內容(如:政黨新聞、八卦新聞等),導致網路媒體的經營方式日益大眾化。

 

在微觀層面上,蒐集與使用大數據,可能產生個人隱私外流的負面影響。葉志良(2016)根據台灣電信業者開發的「M+ Messenger」通訊App個資蒐集的民事判決結果,檢視我國個資法對個人資料的定義。葉志良認為,傳統上對個人資料「識別可能與否」的二分法標準,仍無法有效區分「個資」與「非個資」,且容易導致個資處理上的「去識別」與「再識別」爭議,意即經過處理、已去除識別性的個資,仍有可能透過大數據分析技術將「去識別」的資料「再識別」,使企業再次利用去識別化的資料,進而產生個資隱私外流的隱憂。因此,葉志良建議,企業蒐集個資時可以參考歐盟法規採納的「隱私架構設計」(Privacy by Design)制度,設計保護個資安全的隱私權政策,例如:企業應刪除去識別化前的原始個資,並在使用者下載、安裝應用程式前,承諾不會將資料再識別,以保護個人隱私。如此一來,企業能達到兼顧個資使用與個資安全的雙贏結果。

 

整體而言,大數據的應用與影響涉及巨觀的產業面和微觀的個人面。在產業面上,企業透過網路平台、數位裝置等後台蒐集使用者的個人資料與使用紀錄,以達到商業化目的;而企業在應用大數據時,可能造成企業之間的競合關係,例如:新聞網站需仰賴臉書創造流量和廣告效益,但臉書上發布的新聞內容也瓜分了新聞網站的閱聽眾。在個人面,如何有效保障與合理使用使用者的個資,是企業必須思考並解決的課題。

 

 

參考文獻:

 

葉志良(2016)。〈大數據應用下個人資料定義的檢討:以我國法院判決為例〉。《資訊社會研究》, 31:頁1-36

 

羅彥傑(2018)。〈競爭或合作?:聚合服務使用新聞媒體內容的法律與實務分析〉。《資訊社會研究》,34:頁1-32

 

蕭維傑、王維菁(2018)。〈動態消息演算法、能見度、與新聞經營:以Facebook平台為例〉。《資訊社會研究》,34:頁63-104

 

Gerbner, G. (1985). Mass Media Discourse: Message System Analysis as a Component of Cultural Indicators. Discourse and Communication: New Approaches to the Analysis of Mass Media Discourse and Communication (pp. 13–25). https://doi.org/10.1515/9783110852141.13